《关于办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考课程替代的通知》

2019-02-25

教务〔2019〕2号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考课程替代办理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3月1日。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程替代材料,以便及时进行期末报考工作。

一、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课程替代申请及初审

根据《关于下发2010级(春)-2015级(春)专科停开课程情况表的通知(教务〔2017〕22号)》及考务科下发的《关于下发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考科目表的通知》(沪开大教〔2019〕3号),2011级(春)及以后各年级的专科学生(学籍在8年有效期内),如有需要可向各学院、分校(教学点)提出对停开课程进行课程替代申请(本学期不开考的科目本次不办理课程替代)。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根据教务之窗教务管理科课程替代《课程替代对应汇总表》(2018年4月8日修订稿)(也可见附件1)来确定替代课程(应避免用已考过的课程再次报考来替代其他课程)。

2.教学学院认定

如果《课程替代关系对应表》上没有对应的替代课程,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可向总校教务管理科提出申请,由教务管理科提请总校教学学院认定课程替代对应关系。

3.汇总申报信息,上交总校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填写《上海开放大学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交总校教务管理科终审。先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管理科邮箱(在邮件中务必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待审核结果反馈后再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各学院、分校(教学点)章后的书面材料。

二、关于“停考选修课”的后续课程选择的说明:

1.学生未曾修读过的停考选修课(未交过学分费)后续课程的选择

无需办理课程替代,可选择该专业的选修课中其它未曾选读的课程补修,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如是专业选修课,必须重选培养方案中与原课程相同学分的专业选修课),无需申报,学生补修后分校直接报考,但必须是本次开考的课程。

2.学生已经修读过的停考选修课(已交学分费)后续课程的选择

可选择该专业的选修课中其它未曾选读的课程,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如是专业选修课,必须重选培养方案中与原课程相同学分的专业选修课),但必须是本次开考的课程。各学院、分校(教学点)需向总校教务管理科申报,填写《上海开放大学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并在表格的备注栏目中标明“另选”,由考务科负责报考。





附件1:课程替代对应汇总表(2018年4月8日修订稿)    

附件2:上海开放大学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汇总表

附件3: 2010级(春)-2015级(春)专科停开课程情况表

附件4: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重考科目表(考务管理区下载)


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