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上海区域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掌握行政管理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现代行政管理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同时兼具较好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人文素养,能够在上海的基层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掌握行政管理所涉及的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相关理论和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具备较强的解读法律与政策的理解能力和适用法律及贯彻政策的执行能力;

2.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沟通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行政管理常用的基本方法,做好行政接待、行政沟通、人事管理、办公室管理等基本工作;

3.具备一定的领导力,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展、提升自身的领导力;

4.具备运用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基本达到行政管理工作岗位对计算机及互联网的使用要求,并能参与到行政管理的网格管理中。

(三)素质要求

1.具有从事行政管理事务性工作所必需的职业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基础能力素质等;

2.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承担专业工作的身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社会学概论、行政管理原理与方法、法律基础与实务、行政组织学、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力开发、行政管理实务等。(以上课程介绍仅供参考,以当年实际的培养方案为准)

[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3年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5年。

[学费标准]:学分费9113.6元,书费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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